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南京林业大学2025—2026学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南林团〔2026〕12号)》以及《关于开展2025年度生态与环境学院“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南林生态团〔2026〕4号)》的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院团委审核等环节,并经学院团工作委员会、党委会审议通过,拟确定推荐,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8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生态与环境学院团委(行政2号楼210)反映。
联系电话:(025)85427505。
生态与环境学院“五四”评优奖项汇总表
生态与环境学院团委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