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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淮安校区任教教师须知

更新时间:2018-11-07点击次数:

老师您好,热烈欢迎您来淮安校区施教!衷心感谢您的辛勤付出以及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为了便于您尽快了解淮安校区情况及教学规范和要求,特摘选部分条目要点供您了解与执行,有未尽事宜,可前来教务办公室(行政楼209室)或打电话0517-80838816咨询。

淮安校区是南京林业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有两届学生,属公办第一批次招生(简称本一),生源均来自于江苏省,实行大类招生,共有十个大类、30多个专业。

淮安校区教学要求及规范原则上与本部一致!

1.任课教师接受教学任务后必须先认真熟悉、研究教学大纲,了解教学内容、重点、难点,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确定教学进度,选择适宜的教学方法与手段等。

2.任课教师应于学校规定时间内,在南京林业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填写教学日历,并按要求上传至网上,教师的上课进度要与制订的教学日历基本吻合。

3.任课教师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上课时携带必要的相关材料,用多媒体上课的教师应事先学会并能熟练操作相关设备。当堂需要使用多媒体的教师应提前去教学主楼A楼一楼东物业管理办公室领取多媒体钥匙,当次课结束按规定关闭多媒体设备,务将钥匙交回物业管理办公室。

4.任课教师要按课程表所安排的时间和地点上课,遵守作息时间,不得随意停课、调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因病或因事不能上课应在校本部所在单位请假同意后,报淮安校区教务办公室办理书面调、停课手续,如在校本部办理的,也须报淮安校区教务办公室备案。

5.任课教师讲课应精神饱满、板书工整、重点突出、因材施教、讲究方式,合理采用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主动与学生沟通、交流,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上课期间教师如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手机或离开授课的教室。

6.任课教师应检查学生到课情况,督促学生干部做好考勤工作,并在学生考勤本上签名确认。缺课达三分之一的学生,取消期末考试和正常补考,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直接重修,由任课教师在成绩登记表上及网报成绩时说明。

7.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要求与进度布置作业,并及时认真足量一律使用红笔批改作业。学生做作业情况应记录在案,作为期末评定学生平时成绩的依据。

8.课外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辅助形式,任课教师应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的安排时间对学生进行辅导答疑,并将形式、时间、地点及时有效的告知学生。

9.教师应按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考试方式,考试日期与地点由淮安教务办公室统一编排,个人不得更改。少数课程确需提前安排考试,由任课教师向教务办公室提出,可经协商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并通知学生。每门课程至少提前一周向淮安教务办公室提交经所在院系审核的水平相同、难度相当、题目重复不超过30%的试卷两份(A、B卷)(第四学期课程一份交淮安,另一份交校本部教务处文印室作为补考卷),并同时制订好详细的评分标准和标准(或参考)答案。

10.任课教师应按时参加监考,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所有参加监考的教师应提前从教务办公室认领考场试卷,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分发试卷前监考教师应首先安排考生座位,核查学生有效证件(学生证与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得分发试卷。学生迟到超过15分钟的,取消当次考试资格,考试开始30分钟后才允许交卷。考试开始后一小时及考试结束前10分钟提醒学生注意考试时间。监考期间教师不得离开考场,不能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对整个考场应定位监控、走位巡查。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清点好考生人数及试卷份数,两者必须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开考场,并将考场记录表、试卷等材料上交到指定地点、交给指定人员。

11.考场如有考试作弊、违纪现象的,应由监考教师在相应学生试卷上用红笔注明,并在考场登记表上按要求填写清楚,考后立即将相关证据及考场登记表复印件上交教务办,原件与试卷交任课教师,教务办汇总后集中交学校考试中心处理。

12.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按评分标准,科学客观评阅试卷,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让学生参与。阅卷使用红色水笔,按学校规定标识对错及得、扣分,标示的分数不得涂改,因错确需修改,必须由修改人在修改处签名以示负责。

13.通过考试方式评定学生成绩的课程,成绩以考试成绩为主,并适当参考平时表现(如期中考试成绩、作业、出勤等),平时成绩所占比重最多不超过40%,上课时及时告知学生。

14.考试结束后3-5日内,教师须完成课程成绩的评定,并网上上报成绩(注意核对,避免出错)。

15.课程教学各环节全部完成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将教学档案按教学要求规范上交,从本学期开始,教学档案一律交校本部课程所在学院。

16.各位老师务必按学校规定规范各教学环节,避免发生各类教学事故。

南京林业大学淮安校区教学科研部

2018年8月31日

1上课时间:

上午上课时间

下午上课时间

晚上上课时间

第一节

8:00-8:45

第六节

14:00-14:45

第十节

18:30-19:15

第二节

8:50-9:35

第七节

14:50-15:35

第十一节

19:20-20:05

第三节

9:55-10:40

第八节

15:55-16:40

第十二节

20:10-20:55

第四节

10:45-11:30

第九节

16:45-17:30

 

 

第五节

11:35-12:15

 

 

 

 

 

2班车时间:

附3餐补说明:

对校本部到淮安校区任教的教师给予每天25元的伙食补贴,由校财务处统一发放。任教教师就餐使用校本部的一卡通,如需办理副卡可在校本部或淮安一卡通中心办理(需本人身份证、主卡、20元工本费、并冲50元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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