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期
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29日。
二、异议受理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实事求是地向学校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京林业大学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联系电话:025-85427622、85427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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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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