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南京林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南林学〔2019〕93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基础上,经学生申请、班级、年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审核等程序,认定学院118名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2025年9月26日。
对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生态与环境学院团委反映。
联系地址:行政二号楼208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5427505
生态与环境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