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南京林业大学2024—2025学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南林团〔2025〕17号)》以及《关于开展2025年度生态与环境学院“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南林生态团〔2025〕3号)》的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院团委审核等环节,并经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拟确定推荐,现予以公示。
生态与环境学院“五四评优”奖项汇总表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3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生态与环境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025)85427505。
生态与环境学院团委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