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生态与环境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
实施细则
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雷锋,树新风,创三好"总结评比暨各项奖学金评定的预通知》,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生态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先进评比和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一、制定依据
所有参评人员必须符合《南京林业大学学生先进评选办法(试行)》(南林学〔2023〕73号)中相关规定条款。
二、评选标准
1.参评学生在参评学年内无挂科(以奥蓝系统导出为准)、无校级违纪。
2.各项先进评比以学年内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为主要依据。在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测评均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参考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排名。
3.综测和绩点要求
(1)优秀学生:
文明宿舍成员,综合测评和学分绩点班级排名前45%;
非文明宿舍成员,学分绩点班级排名前45%,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30%。
(2)优秀学生干部:
文明宿舍成员,绩点2.8以上,综合测评班级排名30%,担任学生干部职务,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者;
非文明宿舍成员,绩点2.8以上,综合测评班级20%,担任学生干部职务,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者。
(3)三好学生:
文明宿舍成员,绩点3.0以上,综合测评班级20%;
非文明宿舍成员,绩点3.0以上,综合测评班级15%。
(4)三好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三好学生标兵"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择优产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从优秀学生干部中择优产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应从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主要学生干部具体包括:班长,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团支部书记,校、院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部长,校级研究生社团会长。如同等条件优先考虑获得国家级比赛奖项者。国家级比赛见教务处《南京林业大学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修订)》(南林教[2019]7号)。
先进班集体:
校级先进班集体名额为学院参评班级数的10%,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学生先进评选办法(试行)》(南林学〔2023〕73号)中相关规定条款择优推荐,且学年内班级成员无校级处分。
三、荣誉、奖学金兼得情况
1.获2024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三好"、"省优干"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奖学金评定。
2.教务处评选的奖学金和学工体系内的奖学金可以兼得;创新创业学院评选的奖学金和学工体系内的奖学金可以兼得;十佳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所获奖励可以和任意奖学金兼得;
3.学工体系内的奖学金不可兼得(学工体系奖学金,即附件里列出的所有奖学金);教务处评选的奖学金和创新创业学院评选的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名额分配
1.名额按比例分配至年级,再按比例分配至专业和班级,兼顾年级和专业;"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是班级人数的10%,"优秀学生"的名额是班级人数的20%;剩余名额在各专业候补同学中产生,以综合测评成绩为主要依据。具体分配见附件。
2.若年级名额有剩余,由学院统一统筹。
五、补充说明
1.班级评奖评优工作要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由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学生进行,经民主评议后,报学院审批。
2.先进学生可同时获得多个荣誉,对应奖学金按照金额最高项发放。
4.各项高额奖学金(≥1000元)分配原则:以综测为主,绩点为辅,优先奖励获得"十佳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学生。
3.学院各类高额奖学金评定优先考虑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简称"综测")和学年平均学分绩点(简称"绩点")在专业内排名双第一的申请学生,若出现多名专业双第一的学生,以综测较高者优先;若申请学生中,无专业综测和绩点双第一者,优先考虑专业内综测排名和绩点排名之和较小的申请学生,如有多名申请学生专业内综测和绩点排名之和一致,以综测较高者优先。其中,江苏杞林生态奖学金优先考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4.滴水南林奖学金原则上要求连续两年的家庭经济困难生且荣获优秀学生以上的荣誉,若无连续两年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可以评选一年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5.罗莱奖学金,参评学生仅在毕业年级中产生。
6.校外住宿学生以评比年度中违纪情况为界定,无特殊情况原则上认定为文明宿舍。
7.本细则由学院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奖学金明细及各年级名额分配
2023~2024学年"三好"评比本科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及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单 位
类 别 | 2021级 | 2022级 | 2023级 |
班 级 数 | 6 | 6 | 6 |
参评人数 | 154 | 176 | 174 |
荣誉称号 |
先进集体
| 省级先进班集体 | 1 (2024年4月已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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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先进班集体 |
| 1 | 1 |
先进大学生党支部 | 由校党委组织部组织评比 |
先进学生运动团队 | 由校体育教育部组织评比 |
先进 个人
|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1 (2024年4月已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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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标兵、优干标兵;三好、优干
| 三好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
| 1 | 1 |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 49 |
优秀学生 | 103 |
优秀大学生共产党员、优秀大学生党务工作者 | 由校党委组织部组织评比 |
优秀运动员 | 由校体育教育部组织评比 |
科技创新先进个人、 学科竞赛先进个人 | 由校教务处、团委组织评比 |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文艺活动先进个人 | 由校团委组织评比 |
奖学金 |
先进集体 |
校级先进班集体(1000元/班) |
| 1 | 1 |
省级先进班集体(1500元/班) | 1(2024年4已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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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大学生党支部(1500元/个) | 具体名额 依据校党委组织部评比结果 |
先进个人 |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 | 待定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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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 待定(根据校资助中心分配名额增减) |
罗莱奖学金(5000元/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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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齐生院士奖学金(4000元/人)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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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尔太奖学金(2000元/人)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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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文愈生态学奖学金(2000元/人) | 1 | 1 | 2 |
江苏杞林生态奖学金(5000元/人) | 2 | 2 | 2 |
江苏腾嘉环境奖学金(3000元/人) | 4 | 3 | 3 |
水杉学子奖学金(8000元/人)(配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优秀大学生共产党员、优秀大学生党务工作者、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运动员、优秀学生若没有获得其他奖学金,学校将相应配套学校奖学金。额度分别为:优秀大学生共产党员、优秀大学生党务工作者(2000元/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运动员(1000元/人);优秀学生、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大学生文艺活动先进个人(500元/人);大学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根据教务处《南京林业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大学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奖学金奖励补充细则》获得相应的奖学金;大学生学科竞赛先进个人根据教务处《南京林业大学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修订)》(南林教[2019]7号)获得相应的奖学金。 |
水杉学子奖学金(5000元/人)(配套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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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2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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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1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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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学金(5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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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