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雷锋,树新风,创三好”总结评比暨各项奖学金评定的预通知》、《南京林业大学先进研究生评选办法(修订)》 (南林研【2021】40号)和《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修订)》(南林研【2021】40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修订《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先进研究生评选办法》和《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5日。
对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生态与环境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025)85427505。
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先进研究生评选办法(2024版)
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202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