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党组织建设,促进党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在学习、生活、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按照新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考核意见。
一、考核目的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加强党的建设关键在支部。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考核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党的支部工作,提高支部党建、思政工作的水平。
二、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党委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实施。该小组由院党委书记负责,院党委委员、党务工作中心、各支部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
三、考核内容
把党支部工作分解为“党员教育”、“队伍建设”、“支部建设”、“党员发展”、“党员管理”、“特色创新”6个项目进行细化、量化考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附加分”。
具体详见附件《南京林业大学生物与环境学院党支部考核评分表》。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周期。党支部工作按学年度进行考核。时间跨度为上年9月初至本年8月底。考核工作一般在每年9月份进行。
(二)组织考评。成立由党务实工作中心、各支部主要委员共同组成的考评小组。对各支部工作进行考评(被考核支部的书记不参加对本支部的评分)。考评方法是考评组召开会议核对评估报告,查核有关材料,在《评分表》上逐项打分。考评结束后,将各支部按照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报送学院党委审核。
(三)考评等次。党支部考评成绩达到90分以上的,其考评等次为“优”;考评成绩达到80~90分的,其考评等次为“良”;考评成绩达到60~79分的,其考评等次为“合格”;考评成绩低于60分的,其考评等次为“不合格”。
五、考评结果处理
对学院考评为“优”的支部,党委按不超过20%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取前若干名作为“先进大学生党支部”表彰(表彰前进行公示)。对“不合格”支部中问题较突出的,要进行批评并责成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限期改变面貌。考评工作全部结束后,由党务工作重心向各支部通报考评情况。
六、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党员考核,须在党支部考核之前完成,由各支部参照本办法进行。其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由各支部自行决定。
(二)党支部工作考核,凡有“不合格”或有受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党员的党支部,不得考评为“优”。
(三)各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作制度和要求,对一些反映党支部工作状况的有关记录、登记、报表和材料等,应及时填写,不得临时突击。凡发现有在考评过程中临时突击、弄虚作假的,一律定为“不合格”党支部,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乃至通报批评。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进行,努力使评分结果真实地反映该党支部的实际工作状况。
(五)本办法由党务工作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根据今后的工作情况,本办法的修订由院党务工作中心提出申请,报主管老师批准,同意后实行。
附 南京林业大学生物与环境学院党支部考核评分表
生物与环境学院党委
2022年3月